●揚凡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強調,要持續推進誠信建設。《綱要》指出:誠信是社會和諧的基石和重要特征。要繼承發揚中華民族重信守諾的傳統美德,弘揚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誠信理念、誠信文化、契約精神,構建覆蓋全社會的征信體系,健全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開展誠信缺失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提高全社會誠信水平。 將誠實信用引入到法律領域,使之被認可為一項法律基本原則和法律規范,這不僅是一個“道德規范法律化”的過程,也是隨著社會的發展,外在的法律制度尋求內在合理的道德支持的必然結果。 民法中的誠實信用原則,要求任何訴訟當事人都要講求誠實、信守諾言,兼顧對方當事人的利益和社會公序良俗。民事執行程序是民事訴訟的重要環節,依據誠實和善良的道德準則,要求被執行人恪守諾言、誠實不欺地執行生效裁判。作為國家審判機關的人民法院,要深入貫徹落實,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讓公正司法成為維護社會誠信的一道堅實閘門,成為社會誠信的構筑者、引領者、支撐者。 一要進一步拓展司法公開的廣度和深度,實行“陽光審判”“陽光執行”,通過司法公開,大力弘揚誠信精神,充分發揮司法的教育、評價、指引、示范功能,讓誠信精神深入人心,讓司法權威由公而生。 二要加大執行力,保障社會誠信。當前,人民群眾對加大執行力度需求更加強烈,人民法院要不斷拓展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信用懲戒的范圍和深度。將失信被執行人列入“黑名單”,與有關部門建成以“聯合”為保證、以“平臺”為基礎、以“懲戒”為關鍵的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平臺,通過信用信息平臺,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息與各相關部門信用信息資源共享,對失信被執行人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費;在融資信貸、招標投標、行政審批、干部選拔及代表、委員資格審核等方面進行聯合懲戒,依法發揮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信用懲戒功能;進一步構建起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體制機制,營造讓守信者一路暢通、失信者寸步難行的良好制度環境。 三要通過司法公信進一步引導誠實守信的社會風尚。司法的引領功能在于為人們的未來行為提供預期。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公布制度的建立,是人民法院積極參與國家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舉措,對引導誠實信用的社會風尚具有積極作用。因此,人民法院要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鼓勵誠信交易、倡導互信合作,促進社會誠信文化建設;要依法制裁商業欺詐、恣意違約毀約、制假售假、不正當競爭、虛假訴訟等失信行為,保護誠實守信者合法權益;依法懲處拒執犯罪,以傳播社會誠信、法治的正能量。 一個國家的強盛,離不開誠信的支撐;一個民族的進步,有賴于誠信的堅守。加強社會誠信建設、弘揚誠信傳統美德,是人們熱切的期盼。司法公信作為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樹立司法權威的前提,也是社會誠信的引領與保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