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下午,三元區陳大國有林場與砂蕉林業專業合作社簽訂《技術托管合作經營協議》,在全市率先實現國有林場對集體林地個私林木全周期、全流程技術支持,這是三元區踐行“國有林場 +”模式的生動縮影。 國有林場是森林資源的核心載體,承擔著維護生態安全、保障生物多樣性的使命,莽莽青山是其高質量發展的主戰場。近年來,三元區推行“國有林場 +”模式,激活區屬國有林場生態建設“主力軍”效能,深化場社、場村合作,發展林業適度規模經營,走出一條林農增收、林區共富的特色路徑。 激活林地增產新引擎 此次簽訂的《技術托管合作經營協議》涉及2600畝杉木中幼林,合作周期持續至山場完成主伐皆伐。其間,陳大國有林場將全程提供撫育間伐、權證辦理、項目申報等全鏈條林業技術服務。根據協議,山場因技術提升增加出材量產生的超額利潤,85%歸砂蕉林業專業合作社所有,剩余15%由國有林場獲得。 “有了國有林場的專業技術指導,這片林子的出材量至少能提升30%!”砂蕉林業專業合作社理事長陳國增對合作前景充滿信心。這一模式不僅構建起“國有林場+合作社+農戶”的三方利益聯結機制,還有效整合了合作社中“不會經營、不愿經營、經營不善”的零散林地,依托國有林場技術優勢實現林地保值增值,讓技術示范的“輻射效應”惠及更多林農。 破解場村矛盾老難題 劃撥林地使用費結算,曾是困擾國有林場與村集體關系的“癥結”。早年,國有林場與村集體簽訂的協議中,林地使用費以1995年“林價”為計算基準,與當前市場“木材銷售單價”差距大,既影響村集體收益,也給場村和諧穩定帶來隱患。 為破解這一歷史遺留問題,三元區區屬國有林場主動擔當、積極“破題”,推廣林地使用費“按畝按年支付”模式,讓部分村集體收入薄弱的村集體提前“兌現”林地收益,切實保障所有者權益。 “‘按畝按年支付’的方式,兼顧了林地所有者實際經濟收益,維護了國有林場經營區安定穩定,實現了‘雙贏’。”區林業局副局長謝金良解釋道。自2024年3月,三元區國有林場與巖前鎮白葉坑村委會簽訂首份“按畝按年支付”協議以來,全區已有5.14萬畝劃撥林地納入該結算體系,占比達53.5%,每年可為相關村集體增收125萬元。 拓寬林業經營新路徑 近日,陳大鎮棕南村、陳墩村分別與區屬國有林場達成合作造林共識,將284畝采伐跡地交由國有林場負責造林,相關施工計劃于明年第一季度啟動。 “國有林場+村集體”合作造林,是三元區屬國有林場深化場村合作的重點模式之一。合作中,村集體只需提供造林所需林地,國有林場全程承擔造林、管護的生產成本與經營風險。這一模式既為國有林場拓展場外造林林地資源提供支撐,又有效解決集體林地“管理粗放、經營不當、投入不足”的痛點,真正實現“資源共享、利益共贏”。 “國有林場又出錢又出力,造林質量還有保障,我們完全放心。”陳大鎮棕南村黨支部書記、主任劉錫光的話,道出了村集體對合作模式的認可。截至目前,三元區已累計實施“國有林場 + 村集體”合作造林1.14萬畝,覆蓋5個鄉鎮、21個行政村,讓越來越多村集體與林農共享林業發展紅利。未來,三元區將加快推進“國有林場 +”發展模式,繼續在探新路、樹標桿、作貢獻上發力,以林業高質量發展為筆,在助力共同富裕畫卷上寫下更堅實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