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東村的耕地是越來越少,現在已經到了人均不到三分地,可是還有人只顧自己利益,盡然在村集體耕地上擅自蓋養豬房,這不算什么,盡然建永久性鋼筋水泥全框架二層建筑,然不成這也是臨時的?地址在荊東社會福利救助中心后一百米。聽說此人與村主任是親戚關系,一般人拿他沒辦法…… 關于城東鄉荊東村民非法占用耕地建養豬場調查情況反饋 2012年7月12日的網絡論壇上反映關于荊東村有人非法占用耕地建豬欄,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組織我局執法人員進行相關調查,經調查了解,在該處位置位于三元區城東鄉荊東村后坑垅,原建養豬場系本村村民鄧泰興,該村民曾于2003年1月1日與荊東村本點八個生產隊簽訂協議,使用該處土地,期限十年,于2013年1月1日到期,養豬場現由鄧泰春經營管理,該村民于近期將豬欄擴建,占用耕地面積約九十平方米,并加蓋一層,一層用于養豬,二層用于看護管理用,其養殖屬家庭式傳統模式畜養,由于該處翻建的豬舍已經固化,結此我局已下發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 鑒于上述情況,我局認為鄧泰春養豬用地行為屬農業內部結構調整,其擴建的豬舍應按《土地管理法》及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于完善設施農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55號)相關規定辦理用地手續,由于該處地塊簽訂的《場地使用協議》于2013年1月1日到期,其是否能繼續養豬,由該村民自行與荊東村協商,期滿未續,應自行拆除該處豬舍及管理用房。 三明市國土資源局三元分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