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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的有關規定,2016年2月我局對2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作出驗收決定。現將作出的驗收決定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16年3月4日~2016年3月10日(7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電話(傳真):0598-8395632 通 訊 地 址:三元區紅印山24號 郵 編:36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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