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陳秀清 居民生活垃圾是城市垃圾的主要來源,而居民的生活垃圾大部分是可回收利用或可降解的,但因居民沒有形成垃圾分類投放的習慣或是住宅區沒有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大多居民都是將生活垃圾未分類丟棄,使得政府的環衛部門在垃圾分類收集上花費了較大比例的資金。因此,提高居民的環保意識在源頭上對垃圾進行分類投放顯得尤為重要。 規范住宅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和分類轉運。首先需要在住宅區設置垃圾分類收集容器,包括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及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其次,在前期人們還未形成自主分類的習慣時需要進行宣傳,可在住宅區主要活動場所、告示欄、大堂、出入口等區域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宣傳,同時物業人員加以引導,直至人們形成自主分類的習慣;再次,環衛部門在收集垃圾時也應按住宅區分好的種類進行回收。對于垃圾量比較小的有毒有害垃圾可設置定期回收日,回收后交由符合規定的企業進行無害化處理。 通過以上的分類投放、收集,可大大提高垃圾的回收利用率,減少垃圾處理費用,可在一些新建的物業管理較規范的住宅小區進行試行,條件成熟后推廣至全市,人人參與環保,讓我們的家園變得更加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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