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上午,三元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以林某松、鄧某鎮、李某塘等人為首的惡勢力團伙尋釁滋事案件。
2017年8月至2018年4月間,以被告人林某松、鄧某鎮、李某塘等人為首,被告人楊某英、林某華、鄧某肇、羅某蘭、鄧某新、鄧某杰、張某紅等人積級參與,采取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政府依法依規征地過程中為謀取非法利益,借故生非,強占、值守地塊,任意損毀他人財物,擺放棺木恐嚇他人,制作大字報辱罵他人,在其他公共場所起哄鬧事,嚴重擾亂三元區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三元法院經審理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犯尋釁滋事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以被告人林某松、鄧某鎮、李某塘為首,被告人楊某英、林某華、鄧某肇、羅某蘭、鄧某新、鄧某杰、張某紅等人積極參與實施的一系列犯罪行為,符合《兩高兩部指導意見》關于惡勢力團伙的規定,應認定為惡勢力團伙,依法從重從嚴懲處。
被告人林某松犯尋釁滋事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被告人鄧某鎮犯尋釁滋事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被告人李某塘犯尋釁滋事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楊某英、林某華等七名被告人分別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至三年不等。
本次庭審三元法院廣泛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參與旁聽觀摩,及時以案釋法,擴大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宣傳社會效應。在三元團區委的支持下,邀請三明林校20余名學生觀摩宣判全過程,提升青少年法治觀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