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上午,永安市人民法院對陳明聰等20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依法進行公開宣判。這是永安市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判決的第二起涉黑案件。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明聰為攫取非法經濟利益,糾集多名人員形成層級關系明確、骨干成員基本固定,具有一定組織紀律規約的犯罪組織,有組織的通過實施敲詐勒索罪、聚眾斗毆、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職務侵占、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行為,形成一定經濟實力,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百姓,把持基層政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該組織應當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 判處陳明聰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采礦罪、敲詐勒索罪、聚眾斗毆罪、尋恤滋事罪、強迫交易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占罪、開設賭場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張德忠、馮錦谷、陳國斌等19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十四年不等,并處罰金一萬元至四十萬元不等。
案情回顧 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永安市公安局通過線索摸排發現陳明聰等人可能涉及黑惡犯罪,隨即成立專案組,抽調精干警力全面展開偵查。 經查,2010年7月,犯罪嫌疑人陳明聰刑滿釋放后,陸續網羅張德忠、吳接斌等刑滿釋放及社會閑散人員,通過實施強攬工程、非法采礦、開設賭場、敲詐勒索、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等違法犯罪活動,獲取經濟利益。 2015年7月,陳明聰通過威脅、恐嚇手段競選小陶鎮小陶村村民委員會主任,侵蝕基層政權,侵占、挪用村集體資金;召集組織參與沙縣“2015.11.24”聚眾斗毆;打擊、排擠競爭對手,擾亂殯葬服務市場秩序,嚴重破壞了正常的社會生活秩序和社會經濟秩序。 該組織經過數年的發展壯大,逐步成為以陳明聰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對小陶鎮小陶村形成非法控制,擾亂殯葬服務行業秩序,恃強凌弱,稱霸一方,嚴重破壞和擾亂了小陶鎮小陶村及殯葬服務行業的正常經濟秩序、社會秩序和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案件偵辦期間,全體參戰民警堅定信念、攻堅克難、敢于斗爭,該專案歷時276天,收集、獲取證據材料2100余份,形成案卷118冊。破獲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等8類刑事案件17起,抓獲涉案嫌疑人31名(其中該組織成員23人(其中3人另案處理),非組織成員8人),查封、凍結涉案資金85.9萬元,扣押凍結涉案車輛7輛,查封涉案房產9處。 2019年2月20日,永安市公安局依法對陳明聰等23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開設賭場、非法采礦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窩藏罪等移送永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2019年6月24日,永安市人民法院采用七人合議庭的方式公開開庭審理該案,永安市檢察院檢察長陳福東出庭支持公訴,永安市人民法院院長陳穎擔任審判長。 此案的公開審理、公開宣判,沉重打擊了地方黑惡勢力的囂張氣焰,使為害一方的黑惡勢力受到法律嚴懲,彰顯了永安公安民警勇于擔當、敢于亮劍的決心和信心,有力維護了社會安全穩定,保障了人民安居樂業。下一步,永安市公安局將繼續發揮刑事打擊職能,聚焦涉黑涉惡問題突出的重點地區、行業和領域,依法從嚴打擊群眾反映最強烈、最深惡痛絕的各類黑惡勢力犯罪,助推法治、營商環境和平安永安、法治永安建設,努力為加快新時代平安永安建設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