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三元區召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新聞發布會,向新聞媒體通報三元區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部署、工作進展及戰果情況。福建法治報、三明日報、三明廣播電視臺、三明網、區融媒體中心等新聞媒體記者到會采訪報道。區委政法委、區法院、區檢察院、公安分局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回答記者提問。 區委政法委有關負責人發布三元區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情況。自黨中央、國務院部署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全區各級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習總書記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的決策部署,按照“依法、精準、有力、不枉不縱”的方針和“有黑掃黑、有惡除惡、有亂治亂”的要求,加強領導、密切協作,持續發力,專項斗爭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全區共打掉了1個涉黑組織、1個涉惡集團、1個涉惡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19人,共破獲各類涉惡刑事案件137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57名(投案自首15人),查封、凍結、扣押涉案資金、資產價值人民幣330余萬元,共立涉黑涉惡腐敗、“保護傘”及失職失責案件5件5人。向6個行業主管部門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發放10份建議書(提示函),治理行業亂象595個。 案件審判
被告人楊某忠等12人在從事非法高利放貸活動時,采取軟、硬暴力等手段實施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分別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一案。2018年12月,法院依法判決楊某忠犯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多項罪狀,數罪并罰,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楊某恩等11人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多項罪狀,數罪并罰,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至二年不等,并處罰金。
2017年8月至2018年4月間,該案被告人林某松、鄧某鎮、李某塘等10人采取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政府依法依規征地過程中為謀取非法利益,借故生非,強占、值守地塊,任意損毀他人財物,擺放棺木恐嚇他人,制作大字報辱罵他人,在其他公共場所起哄鬧事,嚴重擾亂三元區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2019年5月13日,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以尋釁滋事罪判處1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至十個月不等的刑期。
被告人張某輝、涂某喜、尹某山、韋某、張某、康某輝、琚某浪、黃某興組織、領導以推銷實際不存在的天津天獅生物發展有限公司產品為名,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采取威脅、恐嚇、毆打、體罰等手段逼迫他人購買產品加入傳銷組織,內部成員按照一定的順序從高到低組成五個層級的犯罪集團,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為幌子,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參與傳銷人員達80余人,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并采用暴力、脅迫手段劫取被害人財物等非法行為。2019年11月26日,三元法院按省院安排對該起涉惡案件進行集中宣判,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至十六年不等的刑期。 我區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取得一定成效,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進一步提高了群眾滿意度。2018年底全區群眾安全感率和執法工作滿意率創歷史新高。 進一步提升了社會治理水平。全區社會治安形勢總體保持平穩,特別是圓滿完成了新中國成立70周年慶祝活動和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安保維穩,期間,實現了零失控、零進京、零赴省、安全監管事故零發生、零亡人“五零”成效。 進一步改善了我區發展環境。推動市區“依法和諧征遷”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煽動鬧事、阻擾施工等違法犯罪行為明顯減少,推動了各項工作,保障了南部新城、興泉鐵路、莆炎高速等重大項目推進。 進一步推進了黨風廉政建設。及時清除黨員干部隊伍中的害群之馬,教育了廣大領導干部,凈化了政治生態,優化了社會生態,黨和政府公信力得到了提升。 進一步加強了基層組織建設。組織開展軟弱渙散村級黨組織整頓,配優配強干部,推行“平時工作法”,基層組織建設進一步夯實。 下一階段,我區將把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與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入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結合起來,緊緊圍繞掃黑除惡第三年“長效常治”目標任務,進一步加強統籌謀劃,聚焦重點難點,加大深挖整治力度。同時,認真梳理提煉專項斗爭中探索出來的好經驗、好做法,不斷建立健全長效常治制度機制,確保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取得壓倒性勝利,為新三元建設和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營造更加安定穩定的社會環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