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是第九個全國公安機關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宣傳日,公安部發布了十大涉眾型經濟犯罪典型案件,其中就有“非法集資”。 那么非法集資有什么特征和套路呢?下面大家就跟隨小編來詳細了解一下。 非法集資的特征 非法集資是指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它要同時具備以下四個特征要件: ◆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套路與解析 ★套路一:以提供“養老服務”等名義吸收資金。 解析:此類非法集資行為不具有提供養老服務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提供養老服務為主要目的,以養老服務為名收取會員費、“保證金”,并承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等方式非法吸收公眾資金。 ★套路二:以相關“銷售產品”如“會員卡”“優惠卡”等名義吸收資金。 解析:此類非法集資行為是指養老服務機構不具有銷售商品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銷售商品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購、寄存代售、消費返利等方式吸收公眾資金。養老服務機構發售“會員卡”“優惠卡”等產品,存入一定金額獲得優先入住和打折優惠、并承諾在不入住的情況下,按預存金額的一定比例返還本金和高額利息。 ★套路三:以投資“養老公寓”“養老院”等名義吸收資金。 解析:此類非法集資行為是指不具有房地產銷售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房地產銷售為主要目的,打著投資養老公寓、養老地產等幌子,以返本銷售、售后包租、約定回購等方式非法吸收公眾資金。 還有部分以投資養老基地、養老建設項目等名義,承諾給付高額回報,非法吸收公眾資金。按照國家民政部《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規定,養老機構未獲得許可和依法登記前,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費用、收住老年人。 典型案例 剛退休不久的劉大爺買菜時碰見一個促銷攤點,正在組織登記免費旅游,包吃包車不收錢。劉大爺登記后第二天跟著30多位老年人去了一家名為九曲度假村的地方吃喝玩樂一天。 度假村風景優美,設施齊全,旁邊還有一建筑工地正熱火朝天地施工。工作人員趁機告訴他們,公司專門投資養老項目,現在正在擴建,可以租賃也可銷售,也可先租后售。簽訂合同后,還可按銷售產品預售款16%至19%的比例向客戶返還高額推廣費,合同到期后還本付息等。 很快,劉大爺一行紛紛簽訂購買合同,心里盤算著能早日入住度假村。不久,公司跑路,一大批像老劉這樣,用半生積蓄一心想為自己安排個舒適晚年的老年人們成了受害者。所以我們要加大對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的防范。 養老服務領域防范非法集資對策 一是加強宣傳,認清非法集資的本質和危害。 天上不會掉餡餅,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的投資項目進行冷靜分析,高收益往往伴隨著高風險。子女要加強風險意識,多與老人溝通交流。 二是對投資養老項目,要關注養老機構的合法性、項目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金融管理法律規定。 未獲得許可和依法登記前的養老機構,是不得以任何名義開業,不得提前向老年人收取任何費用,不得收住老年人。可以查看主體資格是否合法:養老機構應有民政局頒發的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民辦非企業單位應有登記證書或工商營業執照。 三是養老機構的選擇要注重服務與口碑。 根據老人的身體條件狀況和需求,事先了解養老機構服務口碑,選擇經營時間長,口碑好的養老機構。 四是要簽訂養老協議與押金協議,保障老人的合法權益。 養老協議服務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養老機構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聯系方式;服務內容和服務方式;收費標準以及費用支付方式;服務期限和地點;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協議變更、解除與終止的條件;違約責任;意外傷害責任認定和爭議解決方式;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其他內容等。 下面跟小編一起學習一下這份非法集資的口訣,預防以后上當受騙。 私集資,違法律,騙錢財,危害大 巧立名,偽包裝,形式多,隱蔽深 空承諾,難兌現,假宣傳,高利誘 冷靜辯,真受騙,遠誘惑,保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