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寧縣公安局主偵的兩起涉黑涉惡案件由建寧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兩起案件中15人被判處有期徒刑,2人被判處拘役,其中最高刑期達10年。 羅某剛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2020年6月,三明市公安局掃黑辦在對全市涉黑線索梳理過程中,發現寧化縣羅某剛等人為牟取非法利益,在危房改建領域存在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有組織違法犯罪行為。經過進一步核查線索,三明市公安局將該案立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偵查,并指定建寧縣公安局管轄,抽調市、縣兩級警力共同偵辦。收到市局指派命令后,建寧縣公安局立即抽調精干警力,與市局刑偵支隊及寧化、泰寧、大田、清流縣局民警組成專案組,對案件全面展開調查。
在案件調查過程中,專案組民警夜以繼日加班加點,分工協作,攻堅克難,往返多地調查取證。期間,民警走訪被害人、證人共計200余人,形成卷宗材料106冊,全方位固定了羅某剛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的犯罪證據。
在專案組民警四個多月的不懈努力下,以羅某剛為首、高某為骨干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人員結構、犯罪事實逐漸明朗,該涉黑組織成員先后落網。
2020年12月30日,“羅某剛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由建寧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組織者羅某剛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其余10名成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至四年八個月不等的刑期。 姜某、肖某明等人敲詐勒索案 2019年9月,一名男子張某來到建寧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報警,稱自己被陌生男子敲詐勒索。通過受害人張某提供的信息,民警很快便鎖定了廣西來賓籍男子肖某明。經過進一步調查,民警發現肖某明并非單獨作案,他的背后是一個有組織、分工明確的敲詐勒索惡勢力犯罪集團。 為了將該犯罪集團一網打盡,建寧縣公安局成立專案組調查此案。經過數個月深入調查,在充分掌握了該犯罪集團的組織結構、成員情況和犯罪事實后,民警兵分多路赴外地實施抓捕,姜某、肖某明等數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落網。
經審訊,該犯罪集團以姜某為首,2018年上半年以來,該犯罪集團先后流竄福建、浙江、江西、湖南、湖北等地,以購買“六合彩”為名敲詐勒索。因賣“六合彩”本身屬于非法行為,受害人大都不敢報警,該團伙便有恃無恐,多次作案。 2020年12月23日,建寧縣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姜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其余5名成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或拘役。 正義永遠不會缺席! 兩起案件的成功判決, 進一步昭示了公安機關 掃黑除惡的決心! 掃黑除惡,除惡務盡! 面對涉黑涉惡違法犯罪, 公安機關堅決斗爭到底, 全力為人民群眾營造一個 清朗的社會治安環境! 作者:黃時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