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要堅持鄉村優先發展,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以建設三明“一區六城”為目標,奮力譜寫三明全方位高質量發展新篇章,在建設美麗鄉村上作示范。圍繞我市特色現代農業發展提升、鄉村人才培育、文明鄉風塑造、美麗鄉村建設、農村黨建引領、脫貧攻堅成果鞏固拓展等六個方面實施鄉村振興建設,美麗鄉村建設離不開鄉村古建筑群落、橋梁、廟宇和祠堂等,作為能夠集中體現傳統文化價值的載體,不僅具有歷史文化價值、學術價值、審美價值,最重要的是具有精神價值,蘊藏著獨特的民族精神。在前幾年的美麗鄉村建設中,城鎮化步伐明顯加快,城鎮規劃體系在不斷變化,城鎮中一些獨具特色的古建筑被單調的磚瓦房所代替,一味追求高樓層和大規模建設,以為推倒舊民居、建起新樓房、亭子、公園就是鄉村振興建設,使得特色古建筑被一些單調的現代建筑所代替,小城鎮因此喪失個性,一些有價值的鄉村古建筑沒有得到妥善保護。 為此,建議:在實施鄉村振興的美麗鄉村建設過程中,充分發揮區、鄉鎮黨委、政府的統籌、協調、組織、指導和服務職能,把創建工作與傳統村落保護利用工作結合起來,健全領導機制、工作機制,避免“千村一面”,特別是要針對一些古建筑物年久失修、建筑構件頻頻被盜等現象,采取一些強求性保護和修繕等措施,做到在不能忽視對古村落的保護,不能抹殺古建筑等農村特色的基礎上,進一步推動古村落、古建筑的保護工作,走上法制化的軌道。按照“彰顯區域特色、體現農村特點、傳承優秀文化”的要求,尤其是對傳統民居的修建,要遵循“修舊如舊”的原則,在改善居住環境的情況下,總體上保持古民居的建筑特色,將歷史文化村落作為美麗鄉村建設的重要內容,努力建設成為美麗鄉村的典型代表;同時,把保護和利用歷史文化村落,作為加快推進鄉村旅游業發展的有力舉措。從而在城鎮化的進程中,努力做到對古建筑的建設性的保護,使鄉村振興的現代城鎮化的建設與古建筑的保護相得益彰,相輔相成,進而促進鄉村振興的城鎮化建設與古建筑保護利用的和諧共生、協調發展,最后達到雙贏共享的目的。 與此同時,美麗鄉村建設中古建筑的保護、修繕、日常維護是一項復雜、艱巨的系統工程,還有必要增強全民對古建筑的保護意識,讓全民積極地參與到古建筑的保護活動中來。鄉村振興還應深入挖掘各地的文化內涵,科學合理地保護和利用古村落、古建筑,讓它們成為實現“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的重要推手,把古建筑保護、修繕與利用作為鄉村振興中加強對美麗鄉村建設的任務之一,以高度的“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來優化鄉村人居環境和生態環境,努力打造出一批體現歷史文化積淀的特色鄉村,從而才能真正做到對歷史文化在保護傳承的基礎上“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的總體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