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三元區十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六次會議,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林翠玲,副主任羅裕明、范其鑒、周金濤、蘇奕泰及其他組成人員出席會議,區政府副區長肖方杰,區監察委副主任賴勇生,區法院院長黃偉,區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陳衛軍,區政府辦負責人,部分鄉鎮人大主席列席會議。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羅裕明主持會議。
會議聽取和審議關于召開三元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決定(草案);聽取和審議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會議聽取和審議區人民政府關于區十屆一次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案辦理情況的報告并進行滿意度測評,同時就代表提出的《關于強化引流工作,持續做活六路商圈的建議》、《關于推進我區地理標志、商標保護的建議》、《關于推進三明市東牙溪和薯沙溪水庫飲用水源地可持續發展的建議》等3件重點督辦件的辦理落實情況逐件進行滿意度測評。
會議審議、表決通過,決定任命的法院相關人員如下: 任命馬 騫為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包華斌為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伍南冬為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巫朝輝為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吳永寧為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吳植文為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張朝煉為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莘口人民法庭庭長; 任命陳耕耘為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林志忠為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林振銘為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羅新榮為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庭庭長; 任命周永熙為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鄭文紅為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姜順華為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姚 偉為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黃謹銘為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葛建清為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謝 清為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魏治文為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張明健為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庭長; 任命陳 芳為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審判庭庭長; 任命羅 嫣為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任命鄭成珺為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 任命郭秀娣為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生態審判庭庭長; 任命肖 俊為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