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互聯網及電商產業迅速發展,投訴舉報的渠道越發多樣和便捷,職業打假人隨著互聯網+經濟的發展,逐漸呈現出團體化、專業化等趨勢,訴訟內容也逐漸有了固定模式,并出現了“網購職業打假人”和借助互聯網、短視頻等手段頻繁出現在公眾的視野的“網紅職業打假人”,對各行業生產經營主體的“違法違規”行為向有關部門進行海量投訴,并達到最終索賠牟利的目的。其中,尤其以食品安全領域為甚。在百度上搜索,“食品職業打假人+投訴舉報”有582萬個結果,“食品職業打假人+行政復議”有176萬個結果,“食品職業打假人+行政訴訟”有159萬個結果。如此大規模的投訴舉報和復議訴訟,對市場監管部門和法院的正常工作都造成了很大沖擊。客觀分析,職業打假行為,確實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消費者的權益,有助于減少消費者購買低質量或不合格產品的風險,維護市場秩序和公平競爭,有助于降低假冒偽劣商品對社會經濟的負面影響,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還可以作為法律執行的一種補充與完善,協助執法機構收集違法違規證據,共同打擊違法行為,是社會共治的重要手段。但同時,職業打假也伴生一些亟待規范和引起重視的問題:一是職業打假人以牟利為目的,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二是職業打假人投訴舉報泛濫成災,消耗了大量的行政執法資源。三是職業打假人投訴舉報之后的訴訟案件,消耗了大量的司法資源。 建議: 一、完善投訴舉報立法,嚴格規范投訴舉報行為。職業打假的生存土壤是生產經營者存在制假售假的違法行為,是以不誠信對付不誠信、以惡懲惡的行為模式。惡意投訴舉報,作為職業打假人向市場監管部門和商家進行施壓的手段,不符合道德規范和法治原則,必須通過立法從源頭上進行規范和治理。 二、完善投訴舉報執法,正確處理投訴舉報訴求。對投訴舉報進行處理,對正當投訴舉報要及時調解和認真處理。對惡意投訴舉報要積極應對和甄別取證,嚴厲打擊部分職業打假人的非法牟利行為。完善對食品安全投訴舉報的行政執法,市場監管部門需要完善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強基層執法隊伍和能力建設,確保有足夠資源履行食品安全投訴舉報處理職責。二是提高基層執法人員的專業化水平,完善執法程序。基層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培訓力度,規范辦理投訴舉報事項的工作程序和機制,嚴格執行受理時限、答復時限的規定,堅持調解到位、處罰合法,避免出現不必要的復議訴訟。三是加強與行政復議機關和法院的溝通協調,取得有關部門配合支持,理順規范相應處置程序,緩解惡意投訴舉報給基層監管部門帶來的壓力。 三、完善投訴舉報審判,妥善解決投訴舉報糾紛。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當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仍然得不到妥善解決時,有權通過訴訟形式請求法院予以保護。而法院對因正當投訴舉報引發的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首先要依法受理,保護消費者起訴的權利。其次要依法審判,對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案件統一裁判尺度,規范裁判標準,保護消費者索賠的權利。但是,對于惡意投訴舉報,法院要支持市場監管部門的正當執法行為,對職業打假人的惡意索賠行為進行遏制和懲戒。司法機關對食品安全職業打假人索賠的支持,是考慮食藥安全問題的特殊性及現有司法解釋和司法實踐的具體情況,是給予特殊背景下的特殊政策考量,并不是對職業打假行為的價值認同,更不是助長職業打假這種行為。從長遠的角度看,人民法院將會逐步遏制職業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為。2017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對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5990號建議的答復意見中指出,職業打假行為“嚴重違背誠信原則,無視司法權威,浪費司法資源,我們不支持這種以惡懲惡、飲鴆止渴的治理模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