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問題和分析 孤獨癥,即自閉癥,它是廣泛性發育障礙中最常見、最具代表性的疾病。近年來,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孤獨癥群體福祉,持續加大扶持力度,在孤獨癥群體的篩查診斷、干預康復、社會救助等方面有很大的提升,特別是滬明幼兒園、滬明小學等融合教育試點校(園)開辦,初步解決了適齡孤獨癥學生入普校難、入普校融合更難的問題。但普校勇于承擔社會責任,意味著諸多難點、痛點問題轉移至學校,比如部分孤獨癥學生無法安坐、言行無常、與鄰不善,甚至全天在校園“游蕩”,不僅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和質量,還存在重大人身安全隱患,部分其他學生家長不滿情緒已在積累,這些問題僅靠學校自身已無法處理,亟待社會及政府相關部門協同發力解決。 建 議 1.引進“影子”老師輔助教學。目前,越來越多孤獨癥學生入普校就讀,由于絕大多數普校老師不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無法掌握孤獨癥學生心理特點,對其帶來沉重的教學負擔,已有個別老師無法承受壓力選擇辭職。而培養掌握相應知識和經驗的老師,需要很長的時間,一時無法解決學校和老師面臨的難題。因此,建議政府加大財政支持力度,鼓勵和支持家長購買“影子”老師輔助教學服務,把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同時加快相關專業人才老師引進和培養,可以更好地為孤獨癥學生提供有針對性的干預學習支持,最終達到融入學校、走進社會的效果。 2.建立“適學”動態評估機制。從調研情況看,在滬明小學、東安小學就讀的多名孤獨癥學生,其監護人在辦理入學手續時均未告知孩子相關特殊情況,確實也沒義務告知學校和老師,但部分孤獨癥學生入學后無法遵從老師指令,教室內隨意走動、校園內全天“游蕩”等,個別家長不予配合,不采取隨班陪讀、“影子”老師伴讀等輔助手段,不僅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也影響其他學生正常受教育的權力。因此,有必要建立孤獨癥學生“適學”動態評估機制,經評估暫無法在普校就讀的,建議轉至特校接受更合適的教育,待“適學”后可經評估至普校融合教育或回流普校正式就讀。 3.籌建區屬特殊學校。目前,三元區沒有區屬特殊學校,市特殊學校每年僅收不到10名孤獨癥兒童,遠遠無法滿足孤獨癥學生入學需求,而且建立孤獨癥學生“適學”動態評估機制,還需解決不“適學”孤獨癥學生去何處的問題。隨著人口出生率持續走低,多所區屬幼兒園已暫停開辦,建議區有關部門利用閑置幼兒園籌建特殊學校,補齊特殊教育短板,解決孤獨癥兒童等特殊群體享受教育和接受康復的問題。 4.建立容錯免責機制。由于部分孤獨癥學生沒有規則意識,無法遵從老師指令,存在在教室亂走亂動、全天校園“游蕩”等問題,學校人力資源有限,無力負擔全天“陪伴”,孤獨癥學生存在很大的人身安全隱患。因此,建議學校與孤獨癥學生家長簽訂《免責約定》(非絕對免責),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學校和老師負擔;確發生意外事件時(非學校或老師主觀過錯),除由學校承擔相應民事責任外,相關部門視情況采用“三個區分開來”等容錯機制,不予追究學校或老師的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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